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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合肥新站高新區提高農機補貼額!速看2024-2026年補貼申請全攻略
新站高新區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方案已正式發布。未來三年,我區將聚焦糧食穩產保供,重點支持高性能播種機、智能插秧機等“重點機具”,并將部分重點機具的補貼測算比例提升至35%。方案涵蓋23大類133個品目,全面推行“自主購機、先購后補、直補到卡”模式,個人購機者每年最高可申請5臺補貼,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最高可達20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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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站高新區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方案
為全面推進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規范高效廉潔實施,按照《安徽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意見》(皖農機〔2024〕117號)等文件要求,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具體要求,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和高質量發展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錨定建設農業強省目標,以穩定實施政策、充分發揮效益為主線,以推動科技自主創新、智能綠色低碳發展為路徑,堅持開拓創新、公平公正、優機優補、嚴懲違規,支持廣大農民群眾及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置使用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引領農機研產推用全鏈協同,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推進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量發展,為確保守住國家糧食安全和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堅實支撐。
二、實施重點
(一)在支持重點方面突出穩產保供。以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為著力點,將更多先進適用機具有序納入補貼范圍,聚焦機播(機插)增產和機收減損,重點支持高性能播種機、智能高速插秧機、大型智能高端聯合收獲機械等有助于糧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農業生產急需、農機裝備補短板、農業其他領域發展急需,以及事關國家重大戰略實施的農業機械(以下統稱“重點機具”)的推廣應用。
(二)在補貼標準方面做到有升有降。提高水稻插秧機、履帶自走式旋耕機、差速轉向履帶式拖拉機、窄履帶水稻收割機和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專用播種機等部分重點機具的補貼額,測算比例提高到35%。對省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不符合實際應用情況、群眾反映問題較多、實際使用性能較差的機具建立清單,實行降低補貼標準、退坡處理直至退出補貼范圍。
(三)在實施創新方面著力先行先試。積極開展農機新產品試點,將符合條件的專項鑒定產品列入補貼范圍;繼續開展連棟溫室、糧食烘干等成套設備試點;加快先進適用創新機具推廣應用,對短板機具目錄范圍內取得研發突破、亟待熟化定型的創新產品,給予特定補貼支持;積極爭取開展農機研發制造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
(四)在風險防控方面提高監管水平。運用全國農機作業指揮調度平臺及地方平臺,推進補貼機具唯一身份識別,發揮大數據信息優勢,提升違規行為排查和監控能力。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和多部門聯動,完善省、市、區三級監管機制,全流程加強補貼機具研產推用各環節監督管理。鼓勵支持農機行業協會發揮引領行業自律功能,強化社會監督。
(五)在補貼兌付方面提升服務效能。優化簡化資金兌付流程,增加結算批次,推進補貼全流程線上辦理,提高補貼辦理便利性,確保及時兌付。加強補貼資金管理,落實專款專用要求,加大對超期不兌付、兌付慢問題治理力度,補貼預算執行情況與下一年度資金安排掛鉤。
三、補貼范圍和補貼機具
(一)補貼機具種類范圍。2024-2026年我區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范圍為安徽省農機補貼目錄所有品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為23大類49個小類133個品目(附件1《安徽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含創新試點產品)。
全面開展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購置補貼工作,具體按照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文件通知執行。
(二)補貼機具產品資質。常規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永久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銘牌。申請補貼機具的生產和購機日期須同時在農機鑒定(認證)證書或其他報告等有效期范圍內。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補貼資質按農業農村部、財政部有關規定予以確定。
四、補貼對象和補貼標準
(一)補貼對象及限額。補貼對象為我區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個人在年度內可補貼機具臺數不超過5臺。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組織在年度內可補貼機具臺數不超過20臺。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應做到普惠共享,對超過規定上限的,購機者要主動提出申請,提交區農業農村、財政部門共同研究確定。
(二)補貼標準。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行定額補貼。補貼品目各檔次補貼標準按照《安徽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執行,具體另行通知。各社區均不得實施累加補貼。各社區要加強宣傳,引導購機者根據各檔次的補貼定額自主議價,不再對外公布具體產品的補貼額。
在政策實施過程中發現具體產品或檔次的財政資金實際補貼比例超過測算比例15個百分點以上的,區級農業農村部門應會同財政部門結合實際情況及時組織調查,并將調查情況及時報送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對有違規情節的,按相關規定處理;對無違規情節的補貼申請,可按原規定兌付補貼資金。
五、資金分配與使用
2025-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覆蓋我區所有社區。主要用于支持購置先進適用農業機械,以及開展有關試點和農機報廢更新補貼。
(一)資金分配。資金分配由省財政廳會同省農業農村廳按照有關規定測算分配。
創新產品(專項鑒定產品、新型農機產品、成套設備裝備)年度使用資金量不超過150萬元。
(二)支出責任與兌付。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金必須足額保障,不得擠占、截留、挪用或用于其他支出。中央、省級財政安排資金要優先用于以往年度已錄入但尚未兌付及當年已購機的補貼申請,并通過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辦理服務系統”)予以體現,相關工作開展情況納入責任制考核。區財政局要保障補貼工作實施必要的組織管理經費,包括政策實施績效考核、機具核驗、信息化建設、第三方抽查核驗等工作經費。
六、農機產銷企業責任
自愿參與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的農機生產企業,要按照要求進行產品投檔,自主辦理服務系統內完善補貼產品相關信息,并對其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承擔相應責任。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由農機生產企業自主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根據“誰確定、誰負責”的原則,農機生產企業應對其確定的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的經銷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
農機生產和銷售企業要規范、誠信經營,積極配合各級農業農村、財政等部門做好機具核驗、抽查等工作,并對申請補貼產品的一致性負責。對于采用提供不實投檔信息、產品信息、銷售信息和虛購報補、重復報補、以小抵大等違規手段騙套補貼行為,或涉事產銷企業拒不配合調查、提供虛假調查材料等行為,各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制定的《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我省有關規定處理。
農機生產和銷售企業產品補貼資格或經銷補貼產品的資格被暫停、取消,以及農機生產企業自主注銷鑒定(認證)證書(報告)或因違規鑒定(認證)證書(報告)被相關部門撤銷等,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違規農機產銷企業自行承擔。
七、補貼操作程序
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按照“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區級結算、直補到卡(戶)”方式實施。
(一)自主購機。購機者自主選擇購買機具,按市場化原則自行與農機產銷企業協商確定購機價格與支付方式,原則上購機價格在5000元以上的鼓勵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并對交易行為真實性、有效性和可能發生的糾紛承擔法律責任。
(二)申請受理。購機者應及時通過“皖事通”手機APP或攜帶所購機具、身份證、戶口本(組織為營業執照)、購機發票、產品合格證、“一卡通”(組織為對公賬戶資料)原件以及相關材料復印件等,自主到區農業農村局確定的農機購置補貼地點提出補貼資金申領事項,簽署告知承諾書,承諾購買行為、發票購機價格等信息真實有效。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要先行辦理牌證照。區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引導購機者在錄入信息后,及時向農業農村部門提交補貼申請資料。嚴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補貼機具產銷企業進入辦理服務系統辦理補貼申請的具體操作權限,嚴禁補貼機具產銷企業代替購機者到主管部門辦理補貼申請手續。
區農業農村部門收到購機者完成簽字確認的補貼申請后,應于2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因資料不齊全等原因無法受理的,應注明原因,按原渠道退回申請,并告知購機者,做好咨詢答疑。區農業農村部門全面實行辦理服務系統常年連續開放,推廣并逐步過渡到通過“皖事通”手機APP等信息化技術,方便購機者隨時在線提交補貼申請,加快實現購機者線下申領補貼“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區級補貼資金申請數量達到或超過當年可用資金(含結轉資金、調劑資金)時,購機者提交的補貼申請可繼續錄入進行預登記,但應及時告知購機者有關情況。
(三)審驗公示。區農業農村部門按照農業農村部印發的《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要點(試行)》等要求,對補貼相關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核,對補貼機具進行核驗,其中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可憑牌證免于現場實物核驗。對首次進入補貼范圍、提高補貼測算比例、創新產品、結構過于簡單、價格明顯背離同類同檔產品和非常規產品等高風險機具,應逐臺核驗;對安裝類、設施類或安全風險較高類補貼機具,以及當地初次出現的高補貼額機具,在安裝完成且生產應用一段時間后進行現場核驗和補貼兌付;對其他機具,結合實際,確定抽查核驗比例。堅持“誰核查、誰簽字、誰負責”,做到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不受理,申請資料不齊全的不建檔。購機者應積極配合農業農村、財政等部門開展機具核查工作。對由于無法移動等原因不能帶機申請的,申請者可預約農業農村部門上門核實。區農業農村部門對符合條件可以受理的,應于13個工作日內(不含公示時間)完成相關核驗工作,并在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實時公布補貼申請信息,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鼓勵在鄉村或補貼申請點公示欄中同時公開公示信息。
(四)資金兌付。區農業農村部門在公示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向區級財政部門提交資金兌付申請與有關材料,區財政部門于15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購機者兌付資金。重點機具優先受理、優先兌付。嚴禁擠占挪用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金。區財政部門因資金不足或違法違規處理等原因需要延期兌付的,應會同農業農村部門做細政策解讀,告知并穩定購機者預期,同時聯合向上報告資金供需情況。補貼申領原則上當年有效,因當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夠、辦理手續時間緊張等原因確實難以完成兌付的,可在辦理服務系統中進行預登記申請,在下一個年度優先予以兌付。
補貼政策全面實行跨年度連續實施,除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購機者提交補貼申請。且補貼機具資質、補貼額度和辦理程序等均按購機者通過辦理服務系統提交申請時的相關政策執行。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自主使用,可依法處置。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分工。區農業農村局和財政局要建立健全政府領導下的聯合實施和監管機制,切實加強組織協調,密切溝通配合,健全完善風險防控工作制度和內部控制規程,明確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和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補貼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風險防控能力。要加強績效管理,形成管理閉環,切實提升政策實施管理工作能力水平。深入落實農業農村部門組織實施、審核監管責任和財政部門資金兌付、資金監管責任,重大事項須提交市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并組織農業農村、財政等部門集體研究決定。
(二)優化服務,提升效能。各地要落實補貼申請限時辦理要求,加快補貼申請受理、資格審核、機具核驗、資金兌付等工作。清理、取消補貼申請過程中不必要的限制性規定,精簡補貼申請材料。推廣應用“皖事通”手機APP申請補貼,開展非現場補貼申請,補貼機具核驗預約等便民服務。要暢通產業鏈供應鏈,營造良好營商環境。要提高補貼機具核驗信息化水平,加快農機試驗鑒定(認證)及檢驗檢測、機具投檔、牌證管理、補貼資金申領等環節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常年開放投檔平臺,方便生產企業隨時自主投檔。
(三)公開信息,接受監督。區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大補貼政策宣傳力度,綜合運用各類媒體和多種宣傳方式,通過補貼政策信息上門、指導服務上門等,全方位開展宣傳解讀,著力提升政策知曉度和實施透明度。要及時主動回應購機者關注的重點事項,正確引導輿論,穩定購機者預期,切實保障廣大農民群眾和農機企業的知情權、監督權。要健全完善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信息公開專欄,按年度公告近三年區域內補貼受益信息,公開資金兌付情況、農業農村和財政部門的咨詢投訴舉報電話、補貼資金規模、使用進度、違規查處結果等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加強監管,嚴懲違規。區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要認真執行《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皖農機函〔2019〕450號)和《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規范(試行)的通知》(皖農機〔2018〕217號)要求,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風險防控和異常情形主動報告,更加嚴格實施信用管理和農機產銷企業承諾制。要充分發揮專業機構的技術優勢和大數據的信息優勢,有效開展違規行為全流程分析排查。鼓勵開展補貼機具第三方獨立抽查核驗和信息化技術核驗。強化農業農村和財政部門牽頭,其他部門支持的聯合查處和省際聯動處理,對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零容忍”高壓態勢,從嚴整治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予以查處,維護政策實施良好秩序。
九、部門職責
區社會發展局:具體負責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實施。嚴格按照政策要求規范實施;全面做好政策宣傳;規范落實信息公開制度;做好補貼檔案管理;受理投訴舉報,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政策培訓和廉政風險防控;開展農機購機補貼延伸績效管理考核。會同區財政局:根據省級實施指導意見,制定符合我區農機化發展實際的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對購機者提出的補貼申請組織審核,并按職責分工對農機購置補貼材料的合規性審核結果負責。
區財政局:積極參與補貼政策的落實和監督工作;組織對一卡通信息進行維護和核實;及時將資金兌付給補貼對象,做到補貼資金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和拖延不撥;保證開展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必要的組織管理經費。
各社區:確定專人負責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工作,負責區域內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宣傳、接受咨詢、指導申請,協助對本地享受的農機購置補貼機具進行核實;及時報送結算材料等。
實施方案報合肥市農業農村、財政部門審批后實施。每年11月30日前,區農業農村局要將全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含試點工作開展情況)報送上級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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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榮譽】:高企認定、專精特新、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綠色工廠等。
【知識產權】:專利申請、商標注冊、軟件著作權、版權保護全代理。
【專項項目】: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首臺套、兩化融合、大數據企業、老字號、非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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